一、检查时间
2019年10月11--11月10日(第5—9教学周)。
二、检查方式
1.二级学院自查、学校集中检查、部门随机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。
2.学校集中检查在每周五上午进行,周四下班前通知各二级学院教科办和参检人员。
3.部门巡查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进行,不预先通知被查单位和人员。
三、检查内容
本次检查结合学校教风学风建设,对教师教学状态、学生学习状态、教学管理状态等课堂教学基本状态进行检查。
1.教师教学状态主要包括:上课到位、课堂管理、学业指导、接打电话等。
2.学生学习状态主要包括:实时到课率、听课率、带教材、做笔记等。
3.教学管理状态主要包括:课表贴放、教室卫生、设备管理等。
四、检查人员
1.学校集中检查:共分6个组,每组4人(其中二级学院2人、职能部门2人),实行二级学院间交叉检查。
2.部门巡查:共分6个组,每组3人,由职能部门与专职督导组成。
五、检查工作要求
1.教育督导处负责检查方案的制订、部门巡查的组织与协调、数据的核查与发布。
2.教务处负责学校集中检查的组织与协调、班级课表的检查、各类报表汇总等工作。
3.学校集中检查覆盖所有学生类型,涵盖中外合作、统招生、自主招生的学生;继续教育学生的检查由继教处负责组织实施,教育督导处协助。
4.检查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由各检查组组长负责。
联系人:周文洪(82265040 682382)
袁 悦(82237085 689211)
教务处、教育督导处
2019年10月9日